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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第三十二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2020-2021年全国青少年锦标赛赛事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4 15:05 来源:宁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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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少体校: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宁德市体育竞赛和输送奖励办法的通知》(宁政〔2020〕10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汇总有关赛事成绩,并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期间进行了公示无异议。各县(市、区)应当尽快按有关程序,发放运动员、教练员竞赛奖金,今年的竞赛奖励应在11月15日前由运动员所在单位将获得比赛成绩及相关证明书面材料报所在县(市、区)、东侨区体育主管部门审定和市体育局审核后,及时发放。具体如下:

  一、参加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情况

  第三十二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于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在日本东京举行,我市运动员汤星强(周宁籍)获得男子4×100米接力第三名。周宁县应按照省政府发放标准,分别发放36万元运动员奖金和教练员奖金。

  二、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于2021年9月15日至27日在陕西举行,宁德体育健儿不畏强手,敢打敢拼,获得2金1银4铜,为福建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贡献。(统计表附后)。按照属地原则安排,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宁政〔2020〕10号)文件要求予以发放。其中,获得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男子+80kg级第五名的运动员朱龙伟(引进运动员)和教练员苏琪的奖金由市本级发放。

  三、参加全国青少年锦标赛情况

  2020年至2021年,宁德体育健儿参加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勇夺10金5银4铜的好成绩。按照属地原则安排,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宁政〔2020〕10号)文件要求予以发放。具体见附件三。

  四、破纪录情况

  我市运动员汤星强、雷振辉在2021年9月21日在第十四届陕西全国运动会男子4×200米接力预赛中代表福建省破全国纪录、亚洲纪录(非奥运项目),成绩1分21秒54;汤星强在2021年6月11日全国田径冠军赛暨奥运选拔赛男子100米比赛中破福建省纪录,成绩10.22秒;汤星强在2021年4月25日2021年田径分区邀请赛男子200米比赛中破福建省纪录,成绩20.60秒。上述成绩周宁县应给予运动员汤星强和教练员各3万元3项破纪录奖励。福安市应给予雷振辉和教练员各1万元破亚洲纪录奖励。各级运动员、教练员要珍惜荣誉奖励,再接再厉,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1.宁德运动员参加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成绩奖金统计表

        2. 宁德运动员参加第十四届陕西全运会成绩/奖金统计表

        3. 宁德运动员参加全国锦标赛成绩/奖金统计表

        4. 宁德运动员破纪录成绩/奖金统计表                         

  宁德市体育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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