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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宁德市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1 12:57 来源:宁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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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的方针、政策。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研究制订体育工作的发展目标;制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经验。

  (三)指导和检查全市体育工作,协调各县(市、区)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四)制定和颁发全市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指导和管理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召开全市大型运动会,承办省体育局下达在我市举行的体育竞赛活动。根据全省竞赛计划,组织运动队参加有关项目比赛。

  (五)研究部署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运动员、教练员奖惩政策、标准,加强教练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学研究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

  (七)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审批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审批和颁布全市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八)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加强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使用率。

  (九)贯彻、执行体育产业开发有关政策法规,归口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

  (十)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积极发挥它们的作用。

  (十一)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条例》做好本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使本局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德市体育局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市老体协办公室挂靠市体育局。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体育局

  财政拨款

  9

  7

  宁德市老体协办公室

  财政拨款

  2

  2

  宁德市体育中心

  自收自支

  12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宁德市体育局主要任务是: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竞技体育工作

  第一、不断提升竞技实力,全力完成省运会参赛任务。一是进一步把握备战规律,提高训练质量,重视作风培养,采取相应措施,做好2018年冬训工作,全力打好2018年第十六届省运会,力争更多的宁德籍运动员能参赛、创佳绩。二是做好第十六届省运会备战参赛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锦标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提高办赛质量。三是做好第十六届省运会组织办赛工作。

  第二、探索多元发展模式,促进我市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一是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形成学校、社会联动机制。二是加强运动员对外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我市各队的实战能力和竞技体育水平,有效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保证优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提升。

  (二)群众体育工作

  第一、打造有影响、有品牌赛事知名度,传承优秀体育文化特色。一是在已形成的闽东特色的品牌活动和赛事基础上,继续打造宁德山水生态体育,提升品牌赛事影响力、知名度。二是办好宁德霞浦(三沙)国际山地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扩大比赛规模和影响力,办好“全民健身与省运同行”等一系列具有闽东特色的全国品牌赛事。三是做好第十六届省运会群众部的赛事组织和参赛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实施资助和挂牌,对在站点上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发工作服装,为指导员开展服务创造条件,提高上岗率。

  第二、加大推进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和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建设力度。建立基层公共体育文化管理机制,完善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和资源共享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文化场所建设和经营的模式,提升公共体育文化健身场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一是要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新建14个以上多功能运动场、6个以上室内健身房、6个以上笼式足球场和3个以上门球场。二是在全市更换新建20条以上全民健身路径,补助乡镇、村级建设健身器材。三是完成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任务。

  (三)体育产业工作    

  第一、持续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突出福安体育用品制造业的主干作用,充分发挥“福安市按摩器材体育用品行业协会”行业集群效应,鼓励和引导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工作。

  第二、继续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业。重点提升宁德三沙(中国)山地越野马拉松赛、白水洋国际水上(皮划艇)极限挑战赛等现有大型体育赛事的品牌影响力。支持各县(市、区)举办具有地域特色赛事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打造霍童线狮、畲族武术、屏南传统弓箭射艺等特色民俗体育赛事。

  第三、做好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以省运会为契机,督促做好全市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场馆运营管理方式,提升场馆运营效能。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继续完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第四、促进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继续完善屏南白水洋、福鼎九鲤溪两个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的建设,整合区域自然、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联动开发与互动发展。

  第五、力争完成体彩销售目标。以夯实各玩法基础工作为重点,继续推进全市的渠道建设工作,力争实现全年销售目标,市场份额保持前三的目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宁德市体育局收入预算为160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9.9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0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5.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61万元,公用支出17.87万元,项目支出14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9.98万元,比上年减少1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局人员减少及体育中心运行经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22.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公用支出17.0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市直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运行支出。

  (三)机关服务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管理经费支出。

  (四)体育训练3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运动员培育训练支出。

  (五)体育场馆27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运行经费等。

  (六)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4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8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支出420万元;竞赛训练支出180万元;蕉城区体彩分成160万元;体育公益彩票待分配4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邀请省级体育专家对我市备战第十六届省运会及承办省级专项比赛进行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8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8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4.3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宁德市体育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万元,比上年减少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宁德市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宁德市体育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宁德市体育局共设置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9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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