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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德市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6-10-10 09:37 来源:宁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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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预算经第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的方针、政策。
  2.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研究制订体育工作的发展目标;制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经验。
    3.指导和检查全市体育工作,协调县(市、区)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4.制定和颁发全市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指导和管理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召开全市大型运动会,承办省体育局下达在我市举行的体育竞赛活动。根据全省竞赛计划,组织运动队参加有关项目比赛。
   5.研究部署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运动员、教练员奖惩政策、标准,加强教练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学研究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
    7.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审批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审批和颁布全市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8.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加强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使用率。
    9.贯彻、执行体育产业开发有关政策法规,归口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
    10.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积极发挥它们的作用。
    11.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条例》做好本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使本局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体育局内设3科室,下设2个直属单位,市老体协办公室挂靠市体育局。其中: 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体育局

财政拨款

10

11

宁德市老体协办公室

财政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宁德市体育局主要任务是:围绕筹备备战第十六届省运会,推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动群众体育工作开展

一是着力推动县级政府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大群体”发展格局。二是要大力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三是要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使用。四是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健身气功推广和管理工作。全力构建网络化服务体系。

(二)继续加强竞技体育工作

一是要做好省重点后备人才基地评审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筹办、备战十六届省运会工作。三是要做好市级锦标赛工作。做好承办省级以上锦标赛的工作。四是要认真做好首届青年运动会击剑项目的竞赛组织工作。五是要加强竞技体育队伍建设。

(三)积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一是要落实体育产业实施意见,促进体育产业不断发展,努力争取省里对我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的扶持。二是要做好体彩销售工作,加大对即开型彩票的促销力度,确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

(四)着力抓好体育队伍建设和其他体育工作

一是要继续深化创先争优和“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二是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四是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工作动态、体育动态、人事、财务等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公布。五是要加大党务公开、行政执法、政风行风、绩效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和体育宣传工作等力度,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市体育局收入预算为1094.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1.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94.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57万元,公用支出13.29万元,项目支出933.8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94.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85.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6.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8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8.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五)体育场馆176.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管理经费12万元、市体育中心水电费12万元、“三金”20.99万元、维修及绿化经费66万元、在职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8.06万元、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水电费10万元及体育中心人员工资47.94万元。

(六)其他体育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89.18万元,主要是体育经费(待分配)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市老体协活动经费10万元、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运行经费8万元、市直老体协活动经费1万元。

(九)机关服务45.83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群众体育运动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支出。

(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无。与2014年4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相比减少4万元,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联系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4年9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相比减少6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无安排,与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财政专户资金)减少,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的支出。与2014年相比6万元(财政专户资金)减少1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减少。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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