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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德市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8-08 11:03 来源:宁德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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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经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体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的方针、政策。
  2.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研究制订体育工作的发展目标;制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经验。
    3.指导和检查全市体育工作,协调县(市、区)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4.制定和颁发全市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指导和管理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召开全市大型运动会,承办省体育局下达在我市举行的体育竞赛活动。根据全省竞赛计划,组织运动队参加有关项目比赛。
   5.研究部署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运动员、教练员奖惩政策、标准,加强教练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学研究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
    7.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审批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审批和颁布全市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8.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加强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使用率。
    9.贯彻、执行体育产业开发有关政策法规,归口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
    10.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积极发挥它们的作用。
    11.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条例》做好本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使本局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体育局基本情况

宁德市体育局内设3科室,下设2个直属单位,市老体协办公室挂靠市体育局。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体育局

财政拨款

11

12

宁德市老体协办公室

财政拨款

2

2

三、体育局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体育局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少体校训练工作和第十六届省运会筹备工作。围绕以上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群众体育工作

1、持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2016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宁德赛区)17个项目的比赛。组织参加省全民健身运动会10个以上项目决赛;二是举办山地越野马拉松赛、纪念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登山比赛等项目;三是健身气功和全民健身交流展示活动。    

2、继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一是市本级投资30万元在全市建设10条全民健身路径;二是对部分社区已过期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和维修。

3、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群众体育骨干队伍素质。

4、推广构建网络化服务体系,加大体育组织建设扶持力度。

5、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老体协在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上的积极作用,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二)竞技体育工作

1、着力开展省十六运备战工作。一是加强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举办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二是积极承办省锦标赛,拓展我市运动员、裁判员参赛面,以提升我市竞技竞争力,为十六届省运会打下基础;三是加强对业余训练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改善基地训练环境,为每一名运动员以最好状态参加省十六届运动会做好前期准备。

2、切实做好市级锦标赛工作。实施选拔、培训、输送新苗计划,制定我市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做好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射击、排球、跆拳道、游泳九个项目锦标赛的秩序册编排、赛事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

3、加强竞技体育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全、配优市训练单位教练员;二是壮大业训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项目训练;三是加大对裁判员业务培训和管理力度,完善各项目裁判员队伍的配备。

(三)体育产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专管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体育彩票玩法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网点的巡查与监管力度;二是继续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标准化维护工作,将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三是全力拓宽竞猜型彩票销售网点建设,保证销量连续和稳定的增长。

(四)少体校工作

一是跟踪落实少体校体操和游泳项目教练员人选;二是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运动员规范管理激励机制;三是完成2016年各项目省锦标赛目标任务。

(五)筹备第十六届省运会工作

1、开展市体育中心整体改造提升项目,计划于2016年7月前完成可研、设计审批及旧训练馆拆除、游泳馆内修缮等工作,开展初设编制、子项目(场地平整)等工作。

2、全力推进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体育中心体育馆项目和各(县、市)省运会场馆建设进度的督查,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及定期调度的工作制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体育部门收入预算为188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4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87.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88.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6万元,公用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1700.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0.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152.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12.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体育场馆212.3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正常经费等。

(五)机关服务33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经费支出。

(六)其他体育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免费收入开放补助支出。

(七)体育训练300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培育训练费。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41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市直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正常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群众体育运动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支出。

(二)竞赛训练520万元。主要用于竞赛训练支出。

(三)蕉城区体彩福利分成16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支出。

(四)体育公益彩票待分配经费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4万元。与2015年的预算安排3万元相比增加了1万元,原因是邀请省级专家对我市省第十六届省运会备战工作以及承办省级十项专项比赛进行业务指导接待活动较2015年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12万元,与2015年的5万元相比增加7万元,原因是备战第十六届省运会各县体育场馆建设情况督查,以及我市承办省级十项专项比赛对各赛点进行业务指导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较2015年增加。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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