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全民健身办〔2023〕1 号)文件精神,现将宁德市申报2023年宁德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2日。在公示期内,对申报资格和申报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德市体育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宁德市体育局
2023年2月23日